千不該,萬不該!
真的~
只能說,真的很犯賤~
其實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的念頭,
就一時興起,想說登入Ivan的信箱來瞧瞧~

沒想到還真的看到他最近的蹤跡,
住址登記W的!
原來她們還在一起!
四年多囉。

很久沒想起這樣的事情,
其實也不想要知道,
所以只能說是自己犯賤。

害我現在心理很不舒服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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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風飛行的藝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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