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覺得很難捉摸 ~
所以,也許我該做的事情就是,
什麼都不要想,
也不要重視得太誇張。
很違背是吧!

感情對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一部份,
只是除非與我認識很久,或是我有特別說,
不然一般人是不會察覺的。

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想要對他好,
想要告訴他........
不管有沒有用說的啦,
可是那樣的感覺會一直停留在那裡。
喜歡一個人多少,自己總是很清楚。

所以我現在是怎樣?
幹麻拼了命的想要證明對方愛我多少呢?
沒有意義的。

是有點感傷,
可是出國唸書這件事情,的確是我自己的事情。
雖然我的內心深處,一直希望Faith跟我說,「你跟我一起來」,
可是,那還是我自己的事情。
好悲哀喔。
而且其實他問過我,只是我那時的反應不是這樣....
好難捉住感動的瞬間!
真的!

So~
take easy.
就放輕鬆吧!
反正該我的就會是我的,
不該我的,怎麼強求也沒用。

就算跟他說一百次很想他,
or做些我想做的,覺得他可能會感動的事情,
那還是都是我。
並不是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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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風飛行的藝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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